照片為民國55年(1966)4月於南港鎮拍攝,當時縣議員吳阿名陪同台北縣長蘇清波等一行人,前往南港鎮東新里視察基層民生建設,以及改善農民生活環境衛生等情形。參訪結束,大家於農家院子前空地合影留念,可以看到後方的房舍仍為茅草屋頂、泥牆,為一未現代化之早期農村建築。
當時於各地村里推動的社區發展工作,源自民國54年(1965)政府頒訂的「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內容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國民就業、國民住宅、福利服務、社會教育、社區發展等七項內容,從基礎建設開始,逐步改善農村環境與人民生活。
現為台北市12個行政區之一的南港,在拍照當時仍隸屬於台北縣,民國35年(1946)時,南港自內湖鄉分出設立南港鎮公所,民國57年(1968)7月1日,南港鎮和內湖鄉、景美鎮、士林鎮、北投鎮及木柵鄉都被併入台北市轄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