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民國54年(1965)9月由張厚甫先生於永和拍攝。當時,永和鎮上溪里舉行本年度第二次示範里民大會,台北縣長蘇清波親自蒞臨致詞,照片中站在講台右側者為永和鎮上溪里里長蔣欣之。
村里長的選舉始於民國35年(1946),任期為4年,得連選連任,他們長年深耕地方事務,是地方行政最基層的人員,也是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相當重要的一個環節。
照片中的里民大會,原則上是每年召開一次,里長可視實際需要召開,主要服務事項為推行政令、反映民意等,之所以於本年度召開第二次會議,主因是民國54年(1965)8月,永和地區自來水正式供水,初期用戶僅600多戶,其水源為台北自來水廠新店溪淨水場,是中永和自民國47年(1958)分治設鎮以來,鎮民代表積極爭取的重大民生建設,縣長親自蒞會說明,以表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