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民國51年(1962)4月時於三重拍攝。
民國51年(1962)4月1日對三重民眾來說,是極為重要的一天,這一天,於民國36年(1947)與蘆洲鄉分治設鎮的三重,奉准改為縣轄市。圖為當時由三重鎮長轉任三重市長的洪水塗,向台灣省政府主席周至柔致敬,獻上「德政惠民」旗幟,由省府民政廳長陳錫卿代表接受,右後方為台北縣長謝文程,於一旁觀禮。
根據民國48年(1959)頒布的《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將縣轄市的人口由民國39年(1950)規定的5萬人標準調高至10萬人,首先符合並實施改制的鄉鎮即為台北縣三重鎮,於民國51年(1962)改為台北縣三重市(現為新北市三重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