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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1年4月三重鎮改為縣轄市

照片為民國51年(1962)4月時於三重拍攝。

民國51年(1962)4月1日對三重民眾來說,是極為重要的一天,這一天,於民國36年(1947)與蘆洲鄉分治設鎮的三重,奉准改為縣轄市。圖為當時由三重鎮長轉任三重市長的洪水塗,向台灣省政府主席周至柔致敬,獻上「德政惠民」旗幟,由省府民政廳長陳錫卿代表接受,右後方為台北縣長謝文程,於一旁觀禮。

根據民國48年(1959)頒布的《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將縣轄市的人口由民國39年(1950)規定的5萬人標準調高至10萬人,首先符合並實施改制的鄉鎮即為台北縣三重鎮,於民國51年(1962)改為台北縣三重市(現為新北市三重區)。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三重區公所。檢自:https://www.sanchong.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235 ;鄭懿瀛(2005)。三重市志續編(上),臺北:三重市公所
  • 撰寫者
    新北市立圖書館
  • 創作者
    不詳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62
  • 媒體類型
    照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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