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民國52年(1963)2月時拍攝,台北縣各鄉鎮市公所為求便民起見,申請戶籍謄本時採用複印機,永和鎮公所首先購置,由於設備新穎,當時的縣長謝文程與各界人士正在參觀試用情形。
記載個人戶籍資料的戶籍謄本,早年在各鄉鎮公所辦理時皆為人工手抄,難免有所誤差,特別是國民政府遷台後,大量人口移入或變動,不少老一輩的民眾,名字或是身分證上的出生年月日與實際生辰皆有落差;日後在財政條件許可下,各戶政單位陸續添購新式的複印機,以減少人為的失誤。
基本資訊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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