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民國53年(1964)2月27日(農曆正月十五)上元節時,於板橋街上拍攝。民眾正沿街舞龍,以示慶祝。兩旁圍觀的人男女老少皆有,有的小孩還打著赤腳,從照片中民眾的穿著可見,當時的民生物資並不富裕,即便如此,祈福的心情仍舊殷切。
按傳統習俗,華人的農曆春節是要從除夕過到元宵。正月為元月,古人稱夜為「宵」,而元月十五日為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所以稱正月十五為「元宵節」,又稱為「上元節」,這個節日大家團圓吃湯圓、送花燈、猜燈謎、祭門祭戶、舞龍舞獅等,都是元宵節的傳統習俗。圖中舞龍舞獅載歌載舞的喜氣氛圍,象徵著吉祥如意,也代表一年之初消災除厄,以求吉納福之心迎來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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