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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石碇鄉公所

這張照片由深坑國小前校長鍾明盛先生提供,於民國65年(1976)拍攝,圖中為昔日的石碇鄉公所建築,後改建為淡蘭藝文館。 光復之後,即依照行政長官公署民國35年(1946)1月5日令公布之「台灣省各縣設置鄉鎮及街庄長鄉鎮長移接辦法」之規定,以日治時期之街庄改設鄉鎮而成立石碇鄉公所。由於石碇腹地有限,因此,鄉公所除了固有的功能,也是民眾休閒聚會的場所,年輕人會在那裡練習樂器、打球,年長者則習慣來此看閱讀報紙。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鍾明盛校長提供
  • 撰寫者
    新北市立圖書館
  • 創作者
    鍾明盛攝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76
  • 媒體類型
    照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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