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鶯歌庄聯合運動會時的紀念照片,兩方人馬正進行著拔河比賽。 體育及運動的概念隨著新式學校教育引入臺灣,藉此達到強健身心的目的,隨著體育課的發展也漸漸有了利用身體進行各項競賽的活動,也就是所謂的運動會。
運動會是學校年度固定行事,更隨著公學校普及而逐漸普遍,主要在激發競爭心、榮譽感,鼓勵團結,完全投入為自己所屬的團體或個人加油。
舉辦運動會的目的,不外是為了獎勵體育、展現平日體育成果、自覺平時的體育成績有機會與他人比較、喚起全校一致之心、鼓舞兒童身心健康、養成公德心等。運動會原本是以學校為主,分為全校運動會與校際聯合運動會,但在民國10-20年(1920年代)改為州、市郡、街庄層級的地方制度之後,以郡為單位的聯合運動會更常被舉行。常見的競技賽事有:拔河、騎馬打仗、接力賽、跳高、跳遠、三級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