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鶯歌庄聯合運動會後的表揚活動,站在台中央者為庄長蔀辰太郎。對於參與者而言,競賽過程始終感覺相當刺激,獎品通常是簡單的「寫字簿、白紙和鉛筆」,參加競賽獲勝後在眾人前受獎的榮譽感,遠遠大於獎品本身。
體育及運動的概念隨著新式學校教育引入臺灣,藉此達到強健身心的目的,隨著體育課的發展也漸漸有了利用身體進行各項競賽的活動,也就是所謂的運動會。運動會是學校年度固定行事,更隨著公學校普及而逐漸普遍,主要在激發競爭心、榮譽感,鼓勵團結,完全投入為自己所屬的團體或個人加油,舉辦運動會的目的不外是為了獎勵體育、展現平日體育成果、自覺平時的體育成績有機會與他人比較、喚起全校一致之心、鼓舞兒童身心健康、養成公德心等。到日治中期,運動會的規模更為擴大,有全校運動會、校際聯合運動會,或是與國家祭典同時舉行的聯合運動會等。
運動會除了是體育競爭活動,也是存在於地方社會的公共場合,各方參與者自然有其參與目的,公眾人物視此為延續權威的舞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