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溪煤礦過去屬於台陽公司所有,於民國74年(1985)將採礦權與經營權授予龔詠滄先生,新平溪煤礦因應煤礦政策於民國86年(1997)封坑結束生產,後於民國91年(2002)因應觀光轉型為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爾後經營人龔詠滄先生決定復採新平溪煤礦因而啟動新平溪煤礦修復,照片中為新平溪煤礦坑內第二聯絡道的風坑,須進入坑內1100米後轉入第二聯絡道在進入38米處才會抵達照片中的風坑坑道,風坑坑道用於流通坑內空氣、調解溫度以及進行坑內運搬等功能,但照片中為新平溪煤礦為復採而臨時搶通坑道。
新平溪煤礦過去屬於台陽公司所有,於民國74年(1985)將採礦權與經營權授予龔詠滄先生,新平溪煤礦因應煤礦政策於民國86年(1997)封坑結束生產,後於民國91年(2002)因應觀光轉型為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爾後經營人龔詠滄先生決定復採新平溪煤礦因而啟動新平溪煤礦修復,照片中為新平溪煤礦坑內第二聯絡道的風坑,須進入坑內1100米後轉入第二聯絡道在進入38米處才會抵達照片中的風坑坑道,風坑坑道用於流通坑內空氣、調解溫度以及進行坑內運搬等功能,但照片中為新平溪煤礦為復採而臨時搶通坑道。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