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新北市猴硐瑞三鑛業大樓,照片拍攝於民國74年,提供者為瑞三鑛業身兼多職的公共關係室主任、勞務課課長、事務課課長王國緯,照片背景布條為「七十四年度模範優秀勞工頒獎典禮」,模範勞工約有八位由瑞三鑛業公司表揚,八位中會在進行篩選由王國緯帶往臺北縣模範勞工領獎。照片裡第一排右五為黃厚時,瑞三鑛業總經理,第二排右一為勞務課課長楊樹木。
王國緯提及瑞三鑛業工會也有參與國家制定勞基法的過程,因為煤礦業的勞工有勞基法適用上的問題,照片中優秀勞工的獎品時鐘為瑞三鑛業工會所提供,復興礦領班周朝南提及這些時鐘堅固實用,自己曾獲獎瑞三鑛業優秀勞工也得到時鐘獎品,今日仍掛在家中使用尚未損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