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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中國人民來臺之「渡臺證」

昭和9年(1934)4月3日湯氏春妹申請來臺,由日本政府所核發之渡臺證。當時人們若想從中國渡海來臺灣,都必需要向日本駐地領事館申請渡台證,已確定為中國人身分於渡臺時,領事館依其申報之目的而發給渡臺證,若無此證則無法乘船,相對的偷渡來臺比例也很高。此圖的「渡臺證」為中國廣東省梅縣湯氏春妹欲來臺與家人團聚,其申請理由在目的欄位填寫婚姻,在臺灣的滯留地為當時的高雄州潮州郡,並有詳細的乘船日期。相關資料來源出自於臺東民間手稿圖錄。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ISBN 978-986-05-3226-5:臺東民間手稿圖錄(2017,黃學堂,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臺東縣政府),頁20。
  • 撰寫者
    林子賢
  • 貢獻者
  • 創作者
    日本駐廈門領事館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34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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