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新平溪煤礦,拍攝時間民國100年,拍攝者為礦場安全主管周朝南,照片中的礦工為李秋海,照片中的坑道為新平溪煤礦坑內一百米處,原先設計為園區的坑內參訪動線,可由坑口進入至此處連絡道,最後通往坑道上方的山上做為出口,但後續決定要繼續採煤,一般民眾不予以進入而無使用此坑道,進而決定將此處改為新炸藥庫。
礦場工作需要炸藥進行坑道開發、改修作業,但新平溪煤礦復採時,台灣煤礦業已經結束將近二十多年,早已無販售礦場炸藥,為復採工程新平溪向礦務局進行炸藥申請,礦務局表示使用炸藥需有放置炸藥的炸藥庫,新平溪煤礦因舊有炸藥庫不足使用,而開始於聯絡道設立炸藥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