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新北市猴硐,拍攝年代為民國70年代,拍攝者為復興坑礦長石威虎,提供者為復興坑領班周朝南,照片左側第一位白色衣服者為礦務局人員,來到瑞三鑛業訓練救護隊員,手持桶子傾倒白色液體者為瑞三本坑監工林正福,後方看著林正福傾倒液體者為連朝宗,右側第一位為瑞三鑛業總務經理李炎松、第二位為瑞三鑛業機電課高吉,人稱阿吉仔。
周朝南描述照片裡所訓練的救護隊隊員為瑞三鑛業職員,大多為礦場監工,受訓時間為上午4小時、下午4小時,瑞三鑛業會挑選職員參與救護隊訓練原因為礦工是工人,屬於領工資,前往訓練不但沒有產能還必須付工資,但職員是領固定薪資,前往訓練不用額外付薪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