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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復興坑充電工陳美雲照-2

照片拍攝於新北市猴硐瑞三鑛業復興坑充電室,照片拍攝於民國70年代,提供者為擔任復興坑礦場領班周朝南,照片中的女性為復興坑充電室的充電女工陳美雲,結婚後便無繼續從事充電工的工作,當時薪水每月約500至600元,年終可領3000至4000元,但自己的薪水都全數拿回家養家,因此並不清楚當時自己領多少薪水。

復興坑礦工出坑下班,充電工陳美雲正在收回礦工使用的電池,礦工入坑後採煤、改修、掘進等工作會將電池外殼弄髒,因此回收後須先將電池外殼進行清洗才能充電,每週需補充一次電池內部電瓶液,電瓶液為蘇打水,需攜帶手套再進行填充預防手受傷。

基本資訊

  • 管理者
    周朝南
  •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新平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
  • 撰寫者
    李依倪
  • 創作者
    周朝南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瑞三本坑旁展示室
  • 時間分期
    民國70年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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