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新北市猴硐瑞三鑛業復興坑充電室,照片拍攝於民國70年代,提供者為擔任復興坑礦場領班周朝南,照片中的女性為復興坑充電室的充電女工陳美雲,陳美雲為猴硐人,擔任充電工的時間從十多歲至二十多歲,結婚後就離開瑞三鑛業充電工的工作,陳美雲背後為用於電池充電的充電架。
充電工的工作時間長,女工之間會相互輪班,每次充電室上班時間以24小時為一班進行輪替,從早上礦工入坑根據礦工工作牌發放電池、守候於充電室回收電池、清洗電池外殼、電池充電,通常充電階段為礦工下班後,女工會住在充電室內,晚上與半夜須定時起床確認電壓表充電正常,女工時常會替換電池內的蘇打水而傷到手,充電工是一份辛苦、時間長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