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瑞三鑛業本坑坑內,拍攝於民國99年,拍攝者為瑞三鑛業本坑修復工程執行者周朝南,照片中右側礦工為潘順和、左側礦工李秋海,二位礦工手持大槌子正在敲擊岩石,預計將擊碎後進行清理,瑞三本礦修復除了使用槌子外,也會使用碎石機將落磐巨石鎬碎,碎石機為電動並非風壓,修復工程並無開發採煤,無須擔心瓦斯洩漏使電動造成爆炸,巨石鎬碎清除後,須於上方架設柴架進行支撐,過去若無碎石機或鎬煤機,則會使用大槌子進行敲碎。
周朝南描述過去自己於瑞三煤鑛復興坑擔任領班時,礦場工作於通風良好的主坑道還是會使用電動工具,雖有火花產生但因通風並且位於主坑道,不會有瓦斯產生無須擔心爆炸風險。柴油機關車也是經過礦務局認可可行使於坑內,因柴油機關車皆行走於主坑道通風處,只要經過核備檢查尚可入坑搬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