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對臺灣煤礦開採的重視,促進有關煤礦發展的法條與煤業效益誕生,明治28年(西元1895年)在設立臺灣總督府之際,在民政局殖產部中設立了與煤礦有關的部門,即臺灣總督府礦務課主管礦業行政,陸續在臺頒布許多與煤田開採的準則和補助。
明治44年(西元1911年)「輕便鐵道補助法」,乃煤礦與鐵路之間有重要的經濟關聯,以補助的方式鼓勵民間興建輕便鐵道輸煤,最著名的便是臺灣仕紳顏雲年氏與藤田組有鑑於平溪礦區區域與區域間降煤的方便,所興建的平溪鐵路。
平溪線沿線經過許多煤礦聚落,平溪線十分車站是支線上較大的車站,也是因為十分車站附近礦坑繁多,如三功煤礦、慶和煤礦、新平溪煤礦、石灼煤礦等需要的煤礦運輸量大,當時來往十分車站的礦工很多,以致促進了十分地方聚落的誕生。今日的平溪鐵路則以觀光鐵路為目標,利用礦業文化給予來往此處的遊客新的文化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