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43年(西元1954年)政府決議依據自由經濟原則結束臺煤全面管制。民國45年(西元1956年)煤調會推動半管制仍無法維持產銷平衡,研討後轉為強制推動,並且公布「煤焦徵購辦法」促進未開發礦區開採。
猴硐煤田是臺灣北部重要煤田之一,配合政府的政策推動,由中國礦冶學會理事長孫景華指導並成立委員會,費時八個月完成擴坑。淺層煤層主要開採礦場為北翼瑞三本礦,南翼三貂、碩仁及大華等煤礦,採取開發方式有兩種分別是「由現時瑞三本礦坑內拓展」、「由新坑口開發」的水坑與平水坑併用開坑。
此煤田淺部開採煤層有二至五層,煤層厚度0.20~0.6m不等,隨地不同。層煤中間有一個夾石帶,其厚度自數公分至三公分不等,將本層劃分為上層之第五煤層,下層之第六煤層,因此石底向斜南翼諸礦坑均為第六煤層,北翼瑞三煤礦,採集夾石帶上下厚薄兩層或其中一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