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双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第二礦場礦址在新北市雙溪區新基里石箏地方,礦區面積約一一三公頃,本礦礦權為頂双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董事鄭塘坡經營礦區。第二礦場煤層為中新生代下部系統,採本層厚度0.5m的強粘結原料煤。
民國36年向工礦公司包採,三年後工礦公司讓受礦權給林義德經營。民國49年2月林義德價讓礦權與設備給金溪煤礦公司林添富經營礦區,民國53年再由原礦業權者金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呈請移轉,頂双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承受第二礦場礦權。
五十年代第二礦場開坑地為於主斜坑一坑,採煤後以卡車運送1.6km到頂雙溪車站。
頂双溪煤礦坐落於雙溪煤礦聚落,而雙溪煤礦聚落正是蘊含過去礦業常民文化、採礦記憶的人文場所,可以在南來北往的集市裡頭看到大量來自數十幾個礦坑的礦工,煤礦聚落裡頭就有三萬多個人包含礦工、家屬、本地居民等,一同仰賴礦坑生活,熱鬧了整個山城小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