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腳煤礦礦址位在新北市鶯歌區石灰坑地方,由礦權人顏蒼海經營管理面積約七三公頃的礦場。山子腳煤礦屬於新生代中部系統,煤田區主要分布在樹林和鶯歌的北面,可採煤層有兩部分乃中煤層與本煤層,分別厚度0.4m和0.7m,煤種屬於普通燃料煤。
民國41年5月本坑由中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分離獨營,民國51年顏滄海在擔任台灣省煤礦公會理事長任期內爭取日韓外銷,並調整煤價為每噸三〇八元,對當地煤產業與臺灣的工礦公司有莫大貢獻,然而山子腳煤礦十年後因為獨資營運困難而停工。原有開採礦坑在主斜坑一坑與又斜坑一坑,使用臺車運送2.8km到達山佳車站。
煤炭從礦坑開採出來後,需要透過台車運出礦坑洗選,並送往礦區外的地區使用。早期山子腳煤礦在降煤過程中會利用台車經過輕軌路、運煤橋、過山隧道來抵達2.8km處的山佳火車站,隨著五十年代臺灣煤礦生產過剩,同時為促進地方的交通連絡道開發,山子腳煤礦另外開闢可承載卡車運煤的產業道路,台車與行經的軌道設施逐漸停止運作與荒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