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照為〈靜靜閱讀的彩雲阿媽〉一文之配圖,1959年3月,蘇彩雲女士與陳兆震先生完婚,攝於羅東陳宅。
蘇彩雲在臺中師範學校畢業時,曾經和同學們相約定:工作三年後再結婚。任職小學老師兩年後,寒溪衛生所游醫師介紹陳兆震先生與她認識、交往,一年後,也就是師範畢業工作三年時,廿六歲的她兌現當初的約定諾言,完成婚姻大事。
身負教職的彩雲,婚後是為職業婦女,夫家住在羅東,先生在林場工作,只有假日才能回來,而她每天得要從羅東往返寒溪國小任教,下課回到家後,也要分擔家務,不能再像未婚般的悠閒。
結婚這年,彩雲考上教導主任,在職場、家庭上都是極大的轉變, 婚後一年,孩子出生,日子更加的忙碌,還好有婆婆的大力幫忙,才不致於焦頭爛額,只是職場上想要再升遷,就有了更多的家庭考量,有時還是不得不放棄某些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