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的辦公室,拍攝時間為民國100年,拍攝者為礦場安全主管周朝南,由於新平溪煤礦礦場仍運作,根據礦務局規定礦工每年必需進行兩次礦職訓練,礦職訓練通常辦理於礦場工作結束、礦工洗澡完後進行,礦職訓練內容包含坑內應注意事項與規範,如:坑內不得喝酒、不能明火、安全支柱一公尺需架設一支等坑內安全知識宣導的例行宣導,剩下的時間便是礦場經營人與工作人員了解坑內工作狀況。
照片中依序為右邊第一位礦場經營人的兒子龔俊逸,接下來皆為礦場工作人員,右二至左依序為礦工莊博文、礦工潘順和、礦工葉秀宗、礦工李秋海、礦場安全管理員方德利、礦工吳聰田以及背對鏡頭者礦工鄭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