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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溪煤礦復採礦職訓練

照片拍攝於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的辦公室,拍攝時間為民國100年,拍攝者為礦場安全主管周朝南,由於新平溪煤礦礦場仍運作,根據礦務局規定礦工每年必需進行兩次礦職訓練,礦職訓練通常辦理於礦場工作結束、礦工洗澡完後進行,礦職訓練內容包含坑內應注意事項與規範,如:坑內不得喝酒、不能明火、安全支柱一公尺需架設一支等坑內安全知識宣導的例行宣導,剩下的時間便是礦場經營人與工作人員了解坑內工作狀況。

照片中依序為右邊第一位礦場經營人的兒子龔俊逸,接下來皆為礦場工作人員,右二至左依序為礦工莊博文、礦工潘順和、礦工葉秀宗、礦工李秋海、礦場安全管理員方德利、礦工吳聰田以及背對鏡頭者礦工鄭絲。

基本資訊

  • 管理者
    周朝南
  •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新平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
  • 撰寫者
    李依倪
  • 創作者
    周朝南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2011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瑞三本坑旁展示室
  • 時間分期
    民國100年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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