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新平溪煤礦第一聯絡道,拍攝於民國100年8月26日,照片拍攝者為礦場安全主管周朝南,照片中為礦災發生後隔日礦務局派員視察與勘查,礦務局人員隨同安全主管與礦場人員進入風坑進行落磐區域測量與評估,約停留二十分鐘左右後,擔心風坑有落磐風險,便離開風坑進入聯絡道巷口進行礦災情形討論。
礦災情形討論包含詢問風坑人員工作路線、坑內坑木運送路線、平日工作情況紀錄與瞭解,同時也向礦災當日目擊者李秋海詢問當時落磐狀況,最後根據落磐狀況鑑定為不可抗力之因素,非新平溪煤礦管理疏忽問題而不追究,但在勞資雙方賠償問題尚未處理完畢,新平溪煤礦不能持續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