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新平溪煤礦第一聯絡道,拍攝於民國100年8月26日,照片拍攝者為礦場安全主管周朝南,照片中左方為礦務局長官張家棟、右方為瑞芳中心主任陪同進入視察,周朝南描述發生礦災前,礦務局已派員入內視察新平溪復舊工程的修復狀況,評估安全狀況穩固、管理上並無問題,甚至受到張家棟稱讚施工方法安全。
通常坑內礦務局視察會由礦場安全管理人、安全督導員陪同勘查與說明,礦場經營人並不會協同入坑,當日礦務局於風坑進行落磐區域範圍測量與現場紀錄後,便離開風坑來到平水坑道進行礦災情況的了解,最後礦物局報告上對於新平溪煤礦並無追究其管理責任,判斷礦災原因為不可抗力之因素的落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