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新平溪煤礦五層西平巷,拍攝時間為民國100年,拍攝者為礦場安全主管周朝南,照片中的礦工為鄭絲,鄭絲運用側躺姿勢施力採保安柱上的煤炭,若順著保安柱大概可採收五米左右的煤層長度,若為過去正常運作的礦場並不會採收用於保護坑道的保安柱。
曾於瑞三鑛業公司擔任礦場領班的周朝南描述,瑞三鑛業公司在礦場中並不會留下保安柱,而是在第一次開發坑道時,就將保安柱直接採收,在採絕跡中架設井支架與填滿石頭當作支撐,周朝南表示若是在坑道開發時,就進行井支架架設與石頭填充,岩磐慢慢釋放壓力直至磐壓穩定後,及使沒有保安柱坑道也十分安全,但新平溪復採工程中,將原先既有的保安柱進行挖掘是較為危險的決定,因為過去留有保安柱的坑道磐壓已經釋放至穩定狀態,保安柱採收後破壞坑道結構,坑道會再次釋放磐壓直至坑道穩定,因此是否採保安柱為開發坑道初期就必須決策的事情,像新平溪煤礦這樣後來才採掘保安柱並非正常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