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照片拍攝於民國99年,拍攝者為當時擔任安全主管周朝南,照片中的礦車車頭並非園區原有的車頭,此種礦車頭為園區於民國99年向大陸所引進的防暴型電平機車頭,當時整修坑道內部與進行復採時,由於園區有規劃預計大量生產煤炭,考量園區內原有的獨眼小僧機關車可能不敷使用,因此向大陸引進不會產生火花的防暴型礦車。
周朝南回憶購買此台電瓶機車頭時,價錢一台約二十多萬台幣,當時以試驗的心情買回適用,與獨眼小僧機關車相比拖引力較小,電瓶機車頭一次拖十台礦車,獨眼小僧一次可以將二十台礦車拖出坑外,但後來發現與環境不相符因此不適用於新平溪復採,可說是臺灣最後一批開採煤礦時所引進的礦車頭,卻因環境問題而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