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民國99年(2010年)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風坑內,拍攝者為當時擔任園區安全主管的周朝南,照片中可見坑內積水,水路高並且寬,照片中的風坑坑道有兩公尺高,經過安全主管、領班與礦工們的討論後,決定將原先應捨棄的廢石鋪設作為坑道道路使用,因為坑道高度足夠,地層穩定也無須進行支撐架設,不用將廢石運出耗費人力,透過廢石墊高路面可躲開水路,最後鋪設完畢將原先兩公尺高的坑道墊高剩下一公尺半。
照片中運用廢石鋪設道路在過去正常生產的煤炭的礦坑中幾乎不會見到,從照片中對於廢石的運用上也可看出過去與當時所面臨社會對於環境要求的轉變,過去生產煤炭產生的大量廢石可清道入捨石場或者河中,但後來復採時,廢石必須依照環境法規不能隨意清道、必須要運往收廢石的區域,甚至廢土在運往傾倒場時不可泥土落地、塵土飛揚等,周朝南表示依照高標準的環境規範,臺灣的煤礦產業是無法復採的,因為泥土、廢石問題無法解決,同時生產煤炭許多環節確實是汙染環境,例如:選洗煤場所排放的煤炭汙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