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底炭礦位於新北市平溪區,戰後為臺陽公司之石底煤礦。該礦原由合名會社藤田組與顏雲年共同開發,大正7年(西元1918年)6月合資創立資本額百萬圓之臺北炭礦株式會社,股份藤田組六成,顏家四成,首任社長高木與太郎,並於同年9月25日移轉鑛第926號礦區予該社,大正9年(西元1920年)4月藤田組退出臺灣事業,股份讓予顏家,同時增資為五百萬圓,引進新股東賀田金三郎、木村久太郎、林熊徵, 8月24日公司名稱變更為臺陽鑛業株式會社,9月11日將礦業人變更為臺陽鑛業株式會社。增資主要收購雲泉商會的瑞芳金鑛,以及支應興建平溪鐵路的兩百三十萬圓龐大經費,大正10年(西元1921年)7月鐵路開通後,運輸量大幅提升,初期以水平坑開採,後來進入深部增設蒸汽動力,開鑿斜坑,陸續開發石底一、二、三、五、六坑,最高年產達十四萬噸。昭和4年(西元1929年)改為電力設備,昭和12年(西元1937年)3月在菁桐坑開鑿石底大斜坑,兩年後完工,集約生產,降低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