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埔炭坑位於新北市中和區,該礦最初由山田海三於明治30年(西元1897年)5月26日設定鑛第95號礦權,礦區臺北廳擺接堡牛埔庄、南勢角庄、山腳庄之內,面積三十一萬零七百六十二坪,區域內煤層出露兩層,層向北二十~三十度西,傾斜五十~六十度西南。明治31年(西元1898年)1月17日增區訂正為三十八萬零八百三十四坪。明治34年(西元1901年)5月16日賀田金三郎加名為礦業人,明治34年(西元1901年)11月28日山田海三除名。明治35年(西元1902年)12月20日增區灰磘庄、鹿寮藔坑庄為五十五萬五千兩百四十五坪。明治37年(西元1904年)11月18日減區至三十七萬四千一百八十坪,明治41年(西元1908年)10月7日訂正為三十九萬六千七百四十四坪。明治42年(西元1909年)6月2日一部分礦區遭禁採,係因該礦區交由請負人林塩(永和庄土名水尾人)包採,其在林老港(中坑庄牛埔人)住家西北邊約一百三十公尺處開坑,漸往東南方向挖掘至林老港住屋下方,地下六公尺的鑿石聲傳達到屋內,然後又從屋舍東邊約三十一公尺處開鑿另一坑口,請其暫停挖掘以免影響居家安全,林塩反而更增加工人採礦,因而申請禁採獲准。山田海三為日本鹿兒島縣鹿兒島市山下町人。賀田金三郎為日本愛媛縣松山市二番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