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山炭礦第二坑位於新北市鶯歌區。該礦於明治36年(西元1903年)6月9日設定鑛第445號礦權。大正13年(西元1924年)9月徐紅番及劉尚共同向咸鶯炭礦株式會社訂定鑛第445號部分礦區借區契約包採,並無條件讓渡所開鑿的斜坑予鶯山炭礦株式會社,礦區臺北州海山郡鶯歌庄鶯歌、大湖、阿南坑。鶯山炭礦株式會社創立於大正13年(西元1924年)4月18日,本社位於基隆市,資本額一百萬元。董事包括徐紅番、蕭參、顏窓吟、林胡實、翁山英。監察人橫山虎次、王振東、廖日清。會社創立後向顏欽賢買下鑛第379號礦區開採,並與鶯歌車站附近的咸鶯炭礦株式會社所有之鑛第445號及楊漢龍所有之鑛第867、828、507號借區開採。煤質上級二等炭,惟自身礦區狹窄,需向他人借礦區開採,支付高額的包採費用。咸鶯炭礦株式會社設立於大正8年(西元1919年)2月11日,本社位於桃園郡咸鶯庄,資本額三十萬元。社長小松繁吉,董事陳鴻鳴、川上卯之助,監察人洪丕基、松崎正治。創立以來經營鶯歌坑為主,並出借部分礦區供鶯山炭礦株式會社包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