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山炭礦第一坑位於新北市鶯歌區,前身為簡阿牛之建成炭坑。該礦共有兩礦區合併開採,鑛第507號於明治37年(西元1904年)1月18日設定礦權,鑛第828號於明治40年(西元1907年)4月22日設定礦權。大正12年(西元1923年)6月徐紅番等人組織和興公司,跟同礦區的債權人楊漢龍共同以每萬斤十二元的包採金,租借礦區,開鑿新坑道,同年11月著炭,後續開採成績良好,故於大正13年(西元1924年)4月18日創立鶯山炭礦株式會社,將所有開採事業由新會社來承繼。本社位於基隆市,資本額一百萬元。董事包括徐紅番、蕭參、顏窓吟、林胡實、翁山英。監察人橫山虎次、王振東、廖日清。會社創立後向顏欽賢買下鑛第379號礦區開採,並與鶯歌車站附近的咸鶯炭礦株式會社所有之鑛第445號及楊漢龍所有之鑛第867、828、507號借區開採。煤質上級二等炭,惟自身礦區狹窄,需向他人借礦區開採,支付高額的包採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