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豐煤礦安坑礦場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地方,日治時期曾有裕餘炭礦、南陽炭礦先後開採。該礦共有礦業字第680、681號兩礦區,由長豐煤礦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經營,董事長張釜鈿,監察人張伯杰,常務董事李培松、胡春景,課長蕭上親。礦業字第680號為原鑛第2646號,礦區臺北縣新店鎮安坑,面積一百六十一點三七九五公頃,執照臺濟採字第1072號;礦業字第681號為原鑛第2646號,礦區臺北縣新店鎮安坑,面積一百六十九點八一四七公頃。該礦於民國36年8月開發新坑,民國46年2月改組為長豐煤礦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民國49年2月粗坑礦場開斜坑。煤層石底層,稍有變化,本層厚五十公分,上層厚三十公分,煤種普通燃料煤。有主斜坑一坑,又斜坑一坑,降煤自礦場以卡車運至五點五公里外新店車站集散。統計民國37年開採至民國58年收坑,二十年期間總產量五十五萬六千七百一十五公噸,年平均兩萬七千八百三十五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