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炭坑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後續為金源興炭礦。該礦最初由何清風於明治42年(西元1909年)8月2日設立鑛字964號礦權,礦區臺北廳擺接堡清水坑土名內冷水坑、茅仔嶺、廷藔坑庄土名籐藔坑、中坑庄土名灰磘、頂南勢角庄土名橫路鹿藔坑之內,面積十萬六千七百六十二坪。煤層走向北四十五度東,二十度左右北西傾斜,明治43年(西元1910年)2月24日增區為十四萬零九百坪,明治44年(西元1911年)5月31日王翼賦加名為礦業人,明治45年(西元1912年)1月17日礦業人何清風除名。王翼賦將礦權設定抵押給臺灣興業信託株式會社及明比實平,但因債務不履行,被臺北地方法院拍賣,大正4年(西元1915年)10月26日礦業權拍賣,由臺灣興業信託株式會社取締役社長顏雲年獲得,大正9年(西元1920年)礦名清水炭坑,大正12年(西元1923年)2月9日顏雲年往生,同年3月20日由顏欽賢繼承礦權。大正13年(西元1924年)礦權移轉至予鶯山炭礦株式會社,昭和5年(西元1930年)10月3日移轉予臺灣興業信託株式會社,昭和8年(西元1933年)12月13日讓渡予林堂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