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炭礦第二坑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山佳火車站北方,前身為青木鑛經營之青木炭坑、藤野幹之山子腳炭礦。該礦最初於明治32年(西元1899年)3月4日設立鑛第210號礦權,昭和3年(西元1928年)讓渡予持木茂(日本熊本縣荒尾市人)。大豐炭礦於昭和2年(西元1927年)4月15日余乞食開採水坪坑,昭和13年(西元1938年)7月由余炳煌繼續開採,昭和18年(西元1943年)南海興業入股,大豐炭礦株式會社代表人山內卓郎、董事余炳煌、山內庄吉、佐佐木留吉、張清圳、監察人兒玉榮、賴棟樑、蔡金鐘。資產設備第二坑設有三分坑,第一分坑廢坑,第二分坑於第二坑水平坑道下層著炭點與煤層平衡設頭道大下山,採掘下層煤。第三分坑由鑛第210號向鑛第2830號設頭道大下山,採掘鑛第2830號及鑛第3162號。主要設備包括電氣捲揚機150、100、20馬力各一台,抽水機40馬力一台,空氣壓縮機75、20馬力各一台,排風機30馬力一台,水洗機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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