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鑛業所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坡內坑、潭底,由中臺商事株式會社經營,戰後稱為福林煤礦。該礦包含三礦區,樹林鑛業所一坑為鑛第2632號與鑛第153號,前身為陳水、陳金太兄弟經營之樹林炭礦,樹林鑛業所二坑為鑛第2801號,戰後稱為福林煤礦。鑛第2632號為昭和2年(西元1927年)5月28日設立,昭和15年(西元1940年)3月20日中臺商事株式會社取得全部礦權,礦區臺北州海山郡鶯歌街坡內坑、潭底之內,面積四萬一千三百三十七坪。鑛第153號為明治31年(西元1898年)3月25日設立,昭和14年(西元1939年)起由中臺商事株式會社向礦業人臺陽鑛業株式會社包採,礦區臺北州海山郡鶯歌街坡內坑,面積四萬七千一百八十六坪。二坑鑛第2801號為昭和9年(西元1934年)6月22日設立,昭和15年(西元1940年)3月11日讓渡予中臺商事株式會社。昭和19年(西元1944年)11月25日樹林鑛業所廢業,礦工遣散,資產設備遭裁撤。昭和20年(西元1945年)10月19日中臺商事株事會社更名為中臺鑛業株式會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