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內坑炭坑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坡內坑,戰後稱為樹林煤礦。該礦最初由青木太三郎於明治35年(西元1902年)6月19日設立鑛第385號礦區,範圍臺北縣管內海山堡坡內坑庄、橫坑仔庄之內,面積一萬八千四百一十坪,明治36年(西元1903年)6月27日礦區增區為三萬一千八百六十坪。礦權明治38年(西元1905年)2月8日先讓渡予簡來發、簡聞,明治39年(西元1906年)4月4日再讓渡回青木太三郎,明治40年(西元1907年)4月16日讓渡予何清風,明治42年(西元1909年)7月6日何清風設事務所於桃園廳海山堡彭福庄土名樹林第150番地,同年8月13日增區為四萬七千五百九十二坪,區域內煤層走向六十三度,傾斜五十五度東南,上層一尺兩寸、中層三尺、下層兩尺,礦名坡內坑炭坑,大正元年(西元1912年)產量即破百萬斤,最高於大正8年(西元1919年)達七百三十三點九萬斤。礦業人青木太三郎為日本東京市淺草區人,簡來發、簡聞為坡內坑庄人,何清風為擺接堡外員山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