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豹炭礦位於新北市三峽區金敏地方,前身為陳炳俊經營之捷芳炭坑,戰後稱為大豹煤礦。該礦於大正6年(西元1918年)1月12日設立鑛第1407號礦權,昭和2年(西元1927年)讓渡予林添富,範圍臺北州海山郡蕃地金敏子、內插角、外插角之內,面積三十三萬零五坪,初仍沿用捷芳炭坑,隔年起改礦名為大豹炭坑。昭和4年(西元1929年)11月27日礦區面積減為二十四萬五千九百五十九坪,範圍變為臺北州海山郡蕃地金敏子、雞罩山之內,主要根據實際開採情形,而提出減區申請,主要減去東部的區域,西部煤層傾斜西五十五度。昭和7年(西元1932年)再減區為八萬零二十五坪,礦名更名為大豹炭礦。昭和12年(西元1937年)開鑿斜坑,昭和13年(西元1938年)稱大豹鑛業所,該斜坑採掘至民國37年才撤收。林添富為海山郡鶯歌庄人,生於明治25年(西元1892年)1月7日,父林耀東,母林施氏媚。林添富在鶯歌車站前設有謙記商行,從事水泥、煤炭、焦煤的製造販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