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永炭礦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地方,日治時期設立礦權,主要由久永均介經營,戰後稱為振山煤礦。久永均介於大正12年(西元1923年)5月16日向劉宗鏻、陳木火承購鑛第140號礦權,範圍臺北州文山郡新店庄大坪林地內,面積九萬八千五百六十二坪,主要係與陳烏猪、久永均介共同持有之鑛第1191號礦區合併開採,範圍臺北州文山郡新店庄大坪林、深坑庄內湖,面積九萬一千六百八十坪。久永均介於該年申請礦業用之蒸汽鍋鑪、煙囟及捲揚機等設備,用於坑內捲揚及排水。昭和4年(西元1929年)將礦區交由吳江山包採,該年產量即達一千六百三十二點七萬公斤,昭和5年(西元1930年)更高達一千八百二十五點三萬斤,利用機械化開採的成績,較前經營者劉宗鏻、陳木火時以人工開採最高年產量一百四十七萬斤,高達十二點四倍。然而昭和7年(西元1932年)停止包採後,產量降至七百七十四點六萬斤,隔年即將礦權讓渡予張龍蘭。吳江山為專業礦業技師,曾包採黃東茂位於基隆八斗仔附近之煤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