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平溪區公所

此棟建築位於平溪車站附近為新北市平溪區公所,為協助管理平溪地區地方事務的公家機關,在新北市為縣轄市時為平溪鄉公所,平溪鄉公所於清領時期為隸屬台北廳水返腳支廳石底區與十分寮區的區役場,石底區區長為對於平溪煤礦產業有著重大影響的潘炳燭先生,潘炳燭先生為在平溪區發現煤礦資產後,便於開採過後交由日本藤田組開發,為開啟臺陽鑛業株式會社在平溪地區廣設礦場帶動煤礦事業、人口增加與礦業地區的經濟發展外,也促成平溪線鐵路的修築,大正9年(西元1920年)行政區劃為台北州七星郡平溪庄由潘炳燭先生擔任第一任庄長到大正14年(西元1925年),民國35年1月27日平溪鄉公所成立,並在民國99年時改為平溪區公所,現址仍是作為地區居民的行政服務場所運轉。

基本資訊

  • 所在地-地址
    新北市平溪區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 免費進場
  • 所在地-緯度
    25.026687
  • 所在地-經度
    121.7382
  • 是否開放
  • 所在地-名稱
    平溪區公所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撰寫者
    鄭宜佩
  • detailPage.fieldLabel.Culture_Place.places
    detailPage.fieldLabel.Culture_Place.places_lat
    25.026687


    detailPage.fieldLabel.Culture_Place.places_lng
    121.7382


    detailPage.fieldLabel.Culture_Place.places_city
    新北市


    detailPage.fieldLabel.Culture_Place.places_dist
    平溪區


    detailPage.fieldLabel.Culture_Place.places_address
    平溪街45號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