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張圖片中的白色裸露處,為瑞三鑛業公司於昭和9年(西元1934年)7月向當時的「基隆炭鑛株式會社」承租瑞芳三坑的開採權後,經過國民政府時期從臺灣工礦公司購買礦區設備與礦業區經營權之後續行開採煤礦至民國79年收坑間所形成的捨石山,捨石山的形成為礦場將自採集煤礦時,將原本除了煤層的煤礦敲擊落下的廢石塊或者是在進行掘進工作爆破時的廢石,經由搬運工將廢石塊裝載至台車運出坑之後,經由搬運工將這些廢石經由鋪設往捨石場的台車到定點棄置,而台車到位由使用架設於山坡的捲揚機動力將台車從山底下拉至山上後在翻車卸下於山坡上,久而久之便形成捨石山的樣貌,如:捨石山的樣貌便是從基隆河對岸的聚落可以清楚看見上有白色的露出痕跡,讓人了解過去捨石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