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53年(1964),林東星被政府提拔為大坡國小校長。當時林東星年僅33歲,是年輕的校長之一。被派接掌大坡國小時,由於學校沒有校址,沒有學生,只有三位教師,林東星遂與三位教師共同籌建大坡國小事宜。林東星先是與福原國小連繫,將大坡、慶豐二村學生,劃歸為大坡國小學區,並在福原國小借三間教室,充當大坡國小臨時教室及辦公室。大坡國小成立之初,前二年是福原國小分班,後四年是福原國小分校,由於「建校六年無片瓦」,因此民國53年(1964)獨立設校時,臺東縣政府遂撥款24萬元,做為興建六間教室之用。當時蓋一間瓦屋教室,建築費要4萬元,若以建鋼筋水泥平頂教室,則需5萬元,為了校務發展的長久之計,林東星便決定興建6間鋼筋水泥教室,不足6萬元之數,則由學校和地方自行負責籌足。民國57年(1968)大坡國小落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