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判任官甲種官舍新築平面圖,由臺灣總督府於明治38年(1905)10月25日以公文通告各轄下廳。甲種官舍的平面圖,說明官舍內部空間配置。小屋伏是屋頂的平面架構圖,說明屋頂構架的位置以及作法。床伏是室內平面的基腳位置,說明抬高室內地板的基腳。地形伏即基礎平面圖,說明基礎的位置與作法。
臺灣對於日治時期的官舍之普遍印象,是木造建築、雨淋板、廣大的庭院等。量多且常見的,屬於基層的判任官官舍,概分為甲、乙、丙、丁四種。甲種以23~25坪獨棟建築(一戶建)為主,基本機能完備、空間寬敞,並有接待室、甚至有傭人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