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民國86年1月30日,新平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龔詠滄依照礦業相關法令造冊,並且發函至臺灣省礦務局,此礦業文獻為新平溪煤礦之民國八十六年度礦場施工計畫書、礦場防水安全開採計畫書,此計劃書為新平溪礦場一整年工作計畫包括礦場歷史沿革、安全訓練計畫、礦害對策…等等項次。
安全訓練計畫包括在職與新進人員之自動安全訓練,每期兩班一班二十六人,以及救援隊之救援訓練每組救援隊之基本隊員三人分批訓練,與避難訓練每期兩班一班二十六人受訓。礦業開採時會產生如廢水、廢砂、廢石…等礦害,這時便需要進行計畫處理,新平溪之礦煙與粉乘處理方式為,將廢土石利用SKIP捲揚機運至山頂專用捨石山,而工作之人員則須隨時配戴口罩與進行灑水,以防止煤沉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