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安全開採計畫書,其乃依照礦業法令所編目,包括炸藥庫及爆炸物管理、產銷、廢土石處理、造築工程及土地使用、礦場水土保持…等項目,民國85年1月,由新平溪煤礦公司負責人龔詠滄先生申報,收錄於新平溪煤礦礦場施工計畫書,其中之為礦場一整年工作計畫,以及礦場中的安全規劃。
礦場中的炸藥庫與爆炸物管理員設置,為求將炸藥保持在溫溼度良好之所在,新平溪礦場以地下隧道式設置火藥庫,其中又可以分為火藥庫儲存炸藥九百公斤;以及雷管庫儲存雷管一千八百公斤,管理員則為林武信。產銷方面預計生產粒煤五千公斤、原屑一萬兩千公斤、水沈屑一萬七千公斤。礦場內部之造築工程包括事務所、洗煤場、修理工廠、員工宿舍、更衣室、空氣壓縮機房、倉庫與充電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