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獻包含礦工入坑名牌、重大災變出入坑注意、礦車管理注意事項…等等項目,並由安全衛生委員會修正審核通過,收錄於瑞三公司所編定礦場安全守則中,主要為維護礦場安全之資訊與規範所編定,講述各式安全檢定與注意事項。
此為礦場安全手冊第九章「出入坑之管理」,其中第一百九十七至兩百零一條,說明在進出礦坑或是發生重大災變時,坑內監工、機電監工…等相關人員需開立工作傳票且寫明入坑時間,入坑時於電池室以自身名牌交換頭燈之電池,名牌則油電池室人員管理。而當重大災變發生時,則不可妄動,需要聽從礦場安全管理員之指示進行逃生動作,而在坑外之工作人員,若當下沒有相關負責人之指示下,則不可以入坑進行救援,礦場管理人員亦須在災變發生時隨時清查入坑人數,以統計是否尚有礦工受困於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