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獻包含柴油機關車運搬、煤面作業、礦車管理注意事項…等等項目,收錄於瑞三公司所編定礦場安全守則中,安全衛生委員會修正審核通過,主要為維護礦場安全之資訊與規範所編定,講述各式安全檢定與注意事項。
此為礦業安全手冊第八章「搬運」,其中第一百八十七至一百九十五條,在煤面搬運電設施時,需要遵守專門之安全管理人員與安全主管認可,才可以繼續執行工作。而礦坑中礦坑之管理中,推車與推車之間須保持是當距離,並於風門前後注意無危險後才可推車,而每人每次之推車數不得超過重車一車、亦或是空車兩車為主,若遇到可能撞擊之工作人員則須發出緊告與緊急剎車。礦車脫軌時則應合力使其恢復至軌道上,若於其中有損害,則須通報安全督察員並連絡修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