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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公司安全守則-第七章機電設備

此手冊為瑞三鑛業公司所編定之礦場安全守則,為求進行維護礦場之安全之相關資訊與規範所編定,主要在講述各式安全檢定與注意事項,包含通風、落盤、爆炸物管理…等等,並由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礦務局修正審核通過,本文獻則為第七章「機電」之第一百三十至一百三十九條收錄其中。

資料中說明機電設備之配線移動應避免滴水處、避免相互交錯,應懸掛於礦坑入風側並不得低於三十公分,也應避免與電話線亦或信號線有所接觸,電纜之接頭則應使用壓接器壓接。在架空外線之工程則需要注意,低壓電要使用二點六公厘以上強度與外徑之電線,高壓電線則應使用四公厘以上之電線,電線與房屋之間最小應水平間隔一點二公尺,垂直為二點五公尺,在颱風過境時應檢查外線電桿、之線等以確保安全。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黃昱儒
  • 創作者
    連朝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18.3*12.9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創作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 (121.822098, 25.10305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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