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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公司安全守則-第七章機電

俗話說「在礦坑中命是土地公的,出礦坑命才是自己的」,可見礦工進入礦坑時的風險,而因應此危險的一套礦場安全規範也應運而生,此手冊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礦場安全守則」,主要在講述包含各式安全檢定與注意事項,為瑞三鑛業公司為求進行維護礦場之安全之相關資訊所編定,並由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礦務局修正審核通過,本文獻則為第七章「機電」之第一百一十七至一百二十四條收錄其中。

在坑內之固定性機電設備需設置圍柵與禁制進入標示,而電機設備之設置須遵守岩壁堅固、適當通風、與其他設備之間隔距離良好、配備滅火設備、禁止放置不必要之物品等相關規定,設置地點須選擇在空氣中甲烷含量不超過1%處,以及煤面堆積不易引起危險之場域。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黃昱儒
  • 創作者
    連朝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18.3*12.9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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