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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公司安全守則-重大災害發生時之救護與聯絡系統圖

此礦業資材列為公司公物列入移交由瑞三公司連朝松成員印製,內容則為因應維護礦場安全,名稱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礦場安全守則,所訂定相關注意事項與檢定、各式安全規範等。系統途中實線表示「報告」,虛線表示「聯絡」,以點畫成線則為「指揮」。

本資料內涵為「重大災害發生時之救護與聯絡系統圖」,當礦場內外發生重大或突發事件時,須按照此圖程序進行通報行動。首先由第一現場之工作人員,以坑內電話依序通報安全領班、安全督察員、安全管理員、安全主席,最後為礦場負責人,而礦場負責人須分別指揮安全主席聯絡礦場救護隊進行救急,並聯絡礦場事務課向侯硐派出所、臺灣省礦務局報告,以及指揮礦場事務課聯絡八堵礦工醫院與瑞芳保安中心,為即將到來之災變傷患做好急救準備。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黃昱儒
  • 創作者
    連朝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18.3*12.9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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