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史資材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礦場安全守則,由瑞三公司之礦場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與臺灣省礦務局修正審核通過,由瑞三公司成員連朝松印製,並列為公司公物編號060列入移交,內容為因應維護礦場安全所訂定之相關規範、各式安全檢定與注意事項。
而其中第一章目錄為總則,主要提及各層次檢查人員其對於巡視、公休日巡視中所應當注意之事項,救護隊的組成、訓練以及救護器具的定期檢查,重大災害發生時的救護聯絡,礦場領班的專門技術操作工須具備之教育考選標準、相關服裝規定、工作材料的整頓、機具的操作保養、礦坑內外清潔、安全日誌記載與安全圖等注意事務;第二章為礦工;第三章為通風與坑內氣體,包含大氣壓緊急降低的應變、聽風坑道管理、局部通風與相關可燃性瓦斯檢定、管理與測定等等。



